2005年2月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声明骗婚 结婚证无效
徐新起

  应某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结婚证,近日,永康法院判决应某与章某的婚姻无效。
  1999年底,应某与江西籍女子张某在永康市登记结婚,育有一子一女。2004年11月5日,应某又与未婚女青年章某到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。应某在填报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中称自己未婚,据此拿到了结婚证。
  由于结婚登记情况尚未实现联网,这给婚姻骗子有了可乘之机。有关部门在此提醒,终身大事务必慎重,知己知彼最为要紧。(徐新起)